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药材生产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访问次数:424
有关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中医药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鄂办发〔2021〕10号)等精神,推动我省中药材生产绿色发展,我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药材生产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药材生产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中医药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鄂办发〔2021〕10号)等精神,推动我省中药材生产绿色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以全省中药材产业链建设为契机,优化生产布局,促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中药材生产绿色发展,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我省由中药材资源大省向产业强省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区域布局。根据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加强道地性强、特色突出、市场广阔的中药材基地建设,提升基地基础设施水平,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着力建设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和江汉平原“五大优势产区”,在大别山区,重点发展蕲艾、福白菊、茯苓、苍术、野菊花、射干、天麻等药材;在武陵山区,重点发展黄连、马蹄大黄、木瓜、玄参、独活、厚朴、天麻等药材;在秦巴山区,重点发展苍术、山茱萸、虎杖、黄精、连翘、娑罗子、白及等药材;在幕阜山区,重点发展金刚藤、黄精等药材;在江汉平原,重点发展半夏等药材。到2025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550万亩左右。
(二)推进品种培优。推进道地药材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配合收集、保存中药材种质资源,建设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圃。实施“十大楚药”良种工程,加强我省道地药材优良新品种鉴定登记工作,加大中药材种质提纯复壮、良种选育和推广力度,加强区域性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做到主要品种种子种苗区域内集中供应,自给自足。建设苍术、蕲艾、半夏、黄连、福白菊、茯苓、木瓜、野菊花等良种繁育基地10个,提高优良种子种苗生产供应能力。
(三)推广生态种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中药材生产全过程,始终把中药材生态环保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大力推进道地药园示范园建设,推行中药材林下种植、仿生栽培、间套轮作、绿色防控等生态种植模式,加强对中药材野生资源的保护,严禁违规砍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发展中药材,加快推广天麻、茯苓等中药材菌料菌棒替代技术。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非经济林类中药材,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类中药材或进行林下种植的,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发展种植中药材。中药材种植养殖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生长调节剂)或者超过标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到2025年,全省中药材生态种植面积达到260万亩。
(四)促进品质提升。坚持在适宜区域发展湖北道地药材。制修订湖北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种植生产、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商品等级等系列标准,提升道地药材生产标准化水平。鼓励中药企业在产地改扩建初加工基地,配套现代化加工装备,集成中药材特色采收加工技术模式,禁止违法违规处理生产废弃物,鼓励生产企业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实现中药材清洁化、轻简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加工,保障中药材品质。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中药材质量检测,推进中药材生产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有效。
(五)培强龙头企业。以中药材产业链为基础积极支持我省中药材种植、产地加工和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重点扶持一批中药材产业链龙头企业扩大产能、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并购重组,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机械化。鼓励中药企业在省内建立中药材基地,提升省内中药材精深加工比例,鼓励企业开发药食同源的保健食品、功能食品、药膳、美容日化产品等,延长产业链条,鼓励创建中药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中药材生产由小而散向规模化转变。
(六)打造道地品牌。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加大湖北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力度,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并积极争取省内中药材品种获得国家道地药材产区认证,推进道地药园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强镇建设。积极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各种农博会、健博会,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蕲艾、麻城福白菊等知名大品牌及湖北道地药材地标产品的宣传力度,扎实做好线上线下融合推介,着力提升道地药材大品种和认证地标产品的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强力推进。将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纳入全省农业农村和种植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之中。加强对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的管理指导,加强中药材生产调度,加强中药材生产基地和种植方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把中药材产业建成助推乡村振兴、有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优势产业。
(八)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中药材产业“政产学研企”联合协同创新推广,开展中药材的道地性、品种选育、生态种植、质量提升、安全性有效性等研究和示范推广。依托专家团队,完善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网络,加强道地药材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中药渣转有机肥、病虫草害绿色防控、规范化采收与初加工等新技术新模式。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培育一批“一懂两爱”中药材生产骨干技术队伍,补齐基层技术服务水平不高覆盖面不广的短板,提升科技创新效率和成果转化能力。
(九)加强政策保障。以产业链为基础,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谋划好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各类项目和相关政策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重点用于中药材生态种植、产地加工、龙头培植、品牌建设、科技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进入中药材产业,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鼓励探索中药材种植保险,逐步构建市场化的中药材生产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机制。
(十)加强宣传引导。抢抓中医药对预防和治疗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作用、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契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及时总结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典型经验,依托农博会、健博会、“湖北省中医药日”(每年5月26日李时珍诞辰纪念日)等,开展中医药相关宣传活动,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加强道地药材知名品牌宣传展示,扩大全社会影响力,营造我省中药材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原文网址:http://nyt.hubei.gov.cn/zfxxgk/zc_GK2020/qtzdgkwj_GK2020/tz/202109/t20210906_37407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