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2 访问次数:33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标准化支撑新发展格局、助推高质量发展,省局制定了《2022年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2022年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湖北企业标准化水平,提升湖北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市监标〔2020〕21号)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2022年专项行动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巩固扩大对标达标成果、拓展质量提升领域、推动产业标准化发展和企业标准化升级。重点围绕培育和打造优势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标准话语权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有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持续瞄准国内外先进标准,营造“追求高标准、崇尚高质量”的良好氛围。
——探索从优化标准入手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方法路径,助力品牌打造和内外贸易。
——大力培育标准化引领作用显著、质量效益一流的产业集群和优势业态,以标准化联通、稳固产业链供应链。
——不断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湖北质量优势。
到2022年底,在全省50个以上行业、1100家以上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全年形成对标结果累计超过500项,科学运用对标结果提升产品、服务标准水平,培育一批标准水平领 先、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效益一流的企业标准“领跑者”。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与标准化技术组织在推动标准实施中的指导和评价作用。
(二)拓展对标达标对象领域。各地根据实际将活动范围在产业链龙头企业、当地优势行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拓展,鼓励更多企业参与专项行动,形成由点及面、全域铺开的新局面。加强民营经济领域标准化工作。
(三)提升标准引领质量发展。鼓励企业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指标,基于创新技术成果和良好实践经验,推动标准提档升级,支撑产品、服务质量水平跃升,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三、方法步骤
(一)深入宣传引导。市州县市场监管局要主动联系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广泛宣传引导,调动企业参与专项行动积极性。对企业强化对标达标技术帮扶,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了解对标达标需求,现场指导讲解,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和交流,做好跟踪服务。推动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产品或服务标准。鼓励和引导企业在省局标准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专栏上传对标达标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对标技术方案、展示活动成果。
(二)选择对标领域和对象。市州县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充分利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产品质量和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数据等,在全面摸清产业主导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执行标准等情况的基础上,选择重点、特色、新兴产业(业态),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国家示范区等,吸引重点支持的各类创新、骨干企业参与专项行动。
(三)确定对标技术方案。市州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指导企业采用以下方式确定对标技术方案。一是依据“全国对标达标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的对标技术方案参照开展对标工作。二是积极协调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或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制定产品或服务对标技术方案。三是企业自行制定对标技术方案,市州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机构加强指导,确保科学可行。
(四)开展标准比对分析。市州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依据对标技术方案开展标准比对分析,通过标准验证、产品检测、比对检测、服务满意度测评,形成标准符合性证明、产品检测证明、自主检测证明等。企业还可委托专业的标准化或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比对。对标内容和结果应符合对标技术方案的目标要求,其关键技术指标应真实、有效、完整。
(五)系统推进达标提升。围绕对标中发现的差距,推动企业及时修订标准,提升企业标准与国内外先进标准水平的一致性程度。帮助企业瞄准高水平,结合发展定位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高水平标准,开展标准良好行为创建,不断提升标准化能力和水平。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有机结合,积极培育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制修订。鼓励有关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在技术发展快、市场创新活跃的业态,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统筹协调对标达标质量提升工作与“万千百”质量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等质量提升行动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改进活动,完善企业管理体系,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争取高端品质认证,帮助企业将技术和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带动产业和区域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六)强化技术支撑。鼓励各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研究服务机构、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围绕企业需求不断丰富标准化服务模式,提供对标达标技术咨询培训、帮扶制定对标技术方案,助力企业开展标准分析、比对验证、协同攻关和成果创新应用,为专项行动提供全要素、全链条、全流程的标准化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州县市场监管局要将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省局关于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组织引导、鼓励支持更多企业和相关机构参与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机制和工作局面。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统筹对标达标质量提升技术支持,及时指导各地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技术问题。
(二)加强政策激励。推动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在税收、政府采购、融资增信等方面出台激励达标提升企业的政策措施,对达标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优先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充分营造优标优质优价的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对标工作活力。支持达标企业积极争取标准创新贡献奖、政府质量奖、企业标准“领跑者”、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优先给予标准化工作表彰和资助。大力支持对标达标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提升行业内标准话语权。
(三)加强工作融合与宣传引导。加强专项行动与其他质量发展工作的衔接,做到融合推进。充分利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深入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成果及典型企业的经验做法,助力达标企业扩大知名度及影响力,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形成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态势,在全社会形成“追求高标准、崇尚高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行动情况统计与报送。专项行动实行季度信息报送制度。各市州局应高度重视,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6月、9月、11月的15日前,在省局专项行动专栏及时上传企业名单和对标工作进展,组织上传企业对标技术方案和对标结果声明。省局为对标工作拨付的专项引导资金应当专款专用,确保完成绩效目标。
附件: 2022年对标行业(企业)数量任务表
(来源于: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附件:
2022年对标行业/企业数量目标任务
市(州) |
行业数 |
企业数 |
武汉市 |
≧10 |
≧120 |
黄石市 |
≧5 |
≧60 |
十堰市 |
≧5 |
≧80 |
宜昌市 |
≧5 |
≧90 |
襄阳市 |
≧5 |
≧90 |
鄂州市 |
≧3 |
≧50 |
荆门市 |
≧5 |
≧60 |
孝感市 |
≧5 |
≧80 |
荆州市 |
≧5 |
≧80 |
黄冈市 |
≧5 |
≧80 |
咸宁市 |
≧5 |
≧80 |
随州市 |
≧3 |
≧50 |
恩施州 |
≧3 |
≧80 |
仙桃市 |
≧2 |
≧30 |
潜江市 |
≧2 |
≧30 |
天门市 |
≧2 |
≧30 |
神农架林区 |
≧2 |
≧20 |
总计 |
≧72 |
≧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