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中药材及饮片质量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9 访问次数:432
张萍,李宁新,李明华,程显隆,金红宇,魏锋通讯作者,马双成通讯作者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药材及饮片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药材是中药产业的源头,也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中药饮片是中医临床的处方药,既可以用于中医临床配方使用,也可以用于中成药生产。加强中药材及饮片管理、保证质量和安全,对于维护公众健康、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繁荣壮大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为保障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中药饮片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依法查处和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中药饮片总体质量状况得以明显好转;但随着中药产业化和市场化的不断扩大和升级,一些与中药材及饮片质量相关的问题日益凸显,如资源紧缺导致的供需矛盾、从业人员质量意识薄弱、种植加工操作不规范、产业链条长所致产品质量难追溯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中药材及饮片质量安全,危害公众健康,也阻碍着中药产业和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并于2018年8月28日发布了《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方案》)。2019年,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了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中药饮片的质量和监管问题引起了产业界的高度重视,相关专家和学者围绕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标准、监管等问题展开了诸多讨论。本文对2019年全国各省、市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概况进行了数据汇总,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虽然不同地区的抽验目的、抽样环节、抽样方式、品种数量、覆盖范围、检验项目等各有不同,但总体质量数据和信息仍然可以反映当前我国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概况,可为相关部门加强中药材及饮片质量管理、修订和完善中药材及饮片标准、制定监管政策、进一步规范中药材市场、加强对中药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检查提供依据。
1、总体情况
2019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港澳台地区)共抽验中药材及饮片54 188批,合格49 188批。从抽验合格率看,各省合格率在67%~100%,全国平均合格率为91%,其中有20余个省、区、市的检验合格率达90%以上。抽验合格率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药材及饮片质量稳中向好的大趋势,证明了加强药品监管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有效地提高并规范了市场秩序,同时也说明生产企业质量责任主体意识越来越强。2019年全国中药材及饮片总体质量状况与2018年(抽验61 326批,合格54 171批,合格率88%)比较,合格率提高了3%左右。进一步比较近7年全国市场质量抽验数据,结果表明2013—2019年我国中药材与饮片总体合格率分别为64%、68%、75%、77%、84%、88%、91%,呈现出逐年提升、稳步向好的发展态势(见图1~2)。
主要质量问题及分析
2.1 掺伪掺杂
掺伪现象主要集中在正品来源较少、资源稀少的品种,多为同属近似种或名称和性状相似的品种。近年来,随着抽验监督力度的加大,中药材及饮片纯伪品冒充正品的现象越来越少,但同属近缘种的药材与正品药材混用现象逐渐增多,不加仔细甄别较难判断。问题较突出的有:薄荷掺入留兰香,反枝苋子或繁穗苋子与青葙子混用,参薯与山药混用,中华槲蕨与槲蕨混用,覆盆子与山莓混用,白头翁与朝鲜白头翁混用,水线草与白花蛇舌草混用,水白及冒充白及,西南绣球冒充小通草,野皂角刺冒充皂角刺,藏柴胡、锥叶柴胡冒充柴胡等。另外,不同来源的药材由于部分外观性状相似或名称部分相同常常被混用,如山麦冬与麦冬,木香与川木香,五味子与南五味子,黄柏与关黄柏,牛膝与川牛膝,射干与川射干,华南谷精草与谷精草,金银花与山银花,葛根与粉葛,广金钱草与金钱草,山豆根与北豆根,川木通与木通,五加皮与香加皮,淡豆豉生产使用黑芸豆冒充黑豆或混用等。
掺杂问题多为非药用部位的掺入。药用部位是药材来源的重要部分,药品标准对每一味药材都有明确的来源规定,中药材的来源必须与其标准规定一致,同样饮片必须由符合规定的中药材炮制而成。市场上存在一些药材采收和加工过程中不去除或少去除非药用部位的行为。在日常检验中发现,掺杂是造成中药材及饮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之一,问题较突出的品种有:柴胡、细辛等掺入较多地上部分;夏枯草使用整个地上部分;白鲜皮、远志、牡丹皮、巴戟天等未去芯;山茱萸果核过多;关黄柏、杜仲等未除去栓皮;蒲黄中雄花序过多;谷精草中花茎过多。另外,还有部分品种掺有泥沙等其他杂质,如黄连药材(鸡爪黄连)中夹杂的泥土未去除;僵蚕裹有大量石灰;地龙腹部泥土未去除;土鳖虫内脏中有大量泥沙或饲料等。
2.2 染色及增重
染色多为采用色素及有机染料将劣质药材及饮片或伪造品进行染色处理,以掩盖真实质量。经过近几年的市场监管和严厉打击,染色造假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市场上仍然有一些品种存在少量的染色现象,如五味子、南五味子、朱砂、血竭、红花、西红花、丹参、蒲黄、延胡索、石斛、姜黄、黄芩、黄连、黄柏、关黄柏、乌梅、青黛、熟地黄、制何首乌等。曾发现用于中药材及饮片染色的色素和染料有酸性红73、胭脂红、赤藓红、苏丹红Ⅰ、苏丹红Ⅳ、808猩红、柠檬黄、金橙Ⅱ、金胺O、孔雀石绿、铁黑等。据调查,染色造假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掩盖掺伪、质劣、霉变、增重、“抢青”采收或提取后返市再利用等问题,以便于改善外观,增加卖相。由于部分有机染料毒性较大,甚至有致癌、致畸作用,中药材染色行为不仅使用伪劣药品造假,同时增加了化工染料危害,加大了公众安全用药的风险,必须严厉打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市场上已发现的违法染色问题发布了系列补充检验方法,目前已用于市场监管,有效地打击并遏制了违法染色行为 。2019年抽验仍发现了一些非法染色的品种,如西红花、青黛、蒲黄、延胡索、黄柏、石斛、朱砂、黄连、五味子、红花、丹参等。
增重多为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采用无机盐、泥沙及其他物质增加中药材及饮片重量的违法行为,多见于一些贵重药、动物药及价格涨幅大的品种。问题较突出的品种有冬虫夏草、红参、西洋参、海马、海龙、穿山甲、全蝎、僵蚕、地龙、蛤蚧、水蛭、土鳖虫、紫河车、鸡内金、海金沙、蒲黄、白鲜皮、猪苓、菟丝子等。常见的增重行为有:土鳖虫处死前未按标准要求禁食空腹,而是喂入大量泥沙和饲料后致死;全蝎腹内灌注泥沙或加过量矾水浸制;水蛭、海马体内注胶;醋山甲醋淬入硫酸镁溶液增重;海金沙药材掺入细沙等。对于增重的检验和监管,也可针对增重成分的性质建立相应的补充检验方法予以打击。例如,前些年红参过度掺糖增重现象普遍且相当严重,筛查发现市场上65%以上的红参有不同程度的掺糖增重现象,有的红参掺糖量达到了50%以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联合部分省市药品检验部门,在广泛调查和研究基础上制定了红参掺糖增重补充检验方法,目前已用于市场监管,有效地打击了增重违法行为,近两年红参过度掺糖增重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2.3 过度硫熏
硫磺熏蒸可用于部分中药材的加工,也可以用于防虫防霉、便于储存;但调查发现,行业内使用硫磺处理中药材及饮片的目的多是用于保湿、增重、改善外观、增加卖相等,而且大多没有使用规范,往往过度使用。研究表明,硫磺大量、广泛使用会影响中药材及饮片的内在质量,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所以应加强产地加工和流通贮藏技术规范的制定,减少硫磺的使用。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关于中药材及饮片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限量标准的颁布实施,硫磺过度熏蒸中药材及饮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从全国抽验情况看,无论是从品种数量上还是熏蒸程度上,硫磺熏蒸情况均有所降低,得到了产业界的普遍重视和有效控制。有些地区推行“无硫”中药材及饮片加工技术、趁鲜加工、新型干燥及贮藏技术等,一些科学规范的无硫生产加工和贮藏技术正被行业内推广和使用。在2019年的国家抽验和省级抽验工作中,仍有部分药材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较为严重,如白芷、菊花、莲子、玉竹、郁金、川贝母、百合、党参、当归、白芍、天花粉、粉葛、天麻、麦冬、北沙参等。据悉,近期行业内又出现了用焦亚硫酸钠溶液闷润、浸泡药材的方法,以达到漂白、防蛀等目的。另外,还出现了一些为逃避监管而采取的“脱硫”技术,值得引起行业思考和重视。
2.4 虫蛀霉变
中药材及饮片种类繁多,基质组成复杂,成分性质各异,在贮藏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受仓储环境的温度、湿度、氧气含量、光线、环境微生物、药材自身的含水量、营养物质、加工及包装方式等因素的影响而变质。不当的仓储方式不仅影响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和疗效,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污染的霉菌会产生次级代谢产物真菌毒素(如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等),从而会严重影响中药的安全和有效。在中药材及饮片日常检验中,发现虫蛀、霉变情况也较多,如党参、黄芪、人参、板蓝根等多见虫蛀;莲子、桃仁、薏苡仁、肉豆蔻、土鳖虫等易发生霉变而真菌毒素超标。也有滥用农药的,如检验发现土鳖虫有农药残留超标的现象。2019年全国中药材及饮片的检验结果表明,因虫蛀和霉变而导致的不合格药材比例仍然较高,如知母、路路通、木瓜、胖大海、前胡、山茱萸、甘草、槟榔等有霉变现象;肉苁蓉、三棱、山桃仁、款冬花、莱菔子、莲子、龙眼肉、麦冬、羌活等有虫蛀现象。中药材自采收后至被使用之前,要经历短则数月、长则数年的贮藏过程。中药饮片也没有制定有效期或保质期,因此流通和贮藏环节对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影响不容忽视。如何规范贮藏,保证质量和安全,同时减少浪费已成为中药行业面临的普遍难题,亟需加强研究,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
2.5 炮制不规范
炮制是中医临床用药的特点,其目的在于药材经炮制后,使其达到易于吸收、引药入经、改变药性、降低毒性、提高药效等作用。检验中发现饮片不按炮制规范生产、加工不到位的问题较多,如:淡豆豉未发酵或发酵不够;盐菟丝子仅口尝有盐味而未炒制,无焦斑现象;法半夏炮制时未加甘草煮汁制;姜半夏炮制时,有的加入白矾过量超标,有的未加姜汁制;制何首乌、熟地黄、制黄精炮制不到位;附子、制川乌为了减毒而炮制过度;杜仲盐制炒制未断丝,狼毒醋制表面未变色,炒制过轻。不规范的炮制必将影响中药饮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应引起高度重视。
2.6 配方颗粒质量问题
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浓缩、干燥、制粒而成,在中医临床配方后供患者冲服使用的颗粒剂,是中药饮片的新剂型,也是对传统中药饮片的补充。配方颗粒使用方便,同时又保持了中医药临床应用特色的优点,已被很多医疗机构及患者认可和接受,近年来市场发展迅速。目前,由于配方颗粒的标准未完全统一,各生产企业因提取原料、设备及工艺、质量控制水平不同等原因,导致市场上配方颗粒产品一致性较差。检验发现同一品种不同企业的样品间差异较大,可能与不同企业所用原料药材和生产工艺不同(煎煮方法、辅料、干燥方式等),以致有效成分的转移率存在差异。同为水提、浓缩、干燥、制粒这样一个简单工艺,理论上各企业之间差别应该不大,但市场抽验结果表明不同企业间差异较大,主要体现在化学成分的提取转移率上;如:抽验发现不同企业的金银花配方颗粒绿原酸的提取转移率可差4倍之多,大黄配方颗粒总蒽醌的提取转移率差别近6倍。因此统一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加强质量控制非常必要。
2.7 栽培变异引起的质量下降
近年来,栽培药材的相关质量问题报道较多,如防风、前胡、柴胡、半夏、砂仁、白及、枸杞子、天麻、秦艽等。人工栽培不但解决了野生药材资源不足的问题,而且为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中药材由野生变家种的过程中,因种植产地选择不适宜、种植技术方法不当、生长年限不够、采收加工方法不当、农药化肥使用不规范等原因,导致中药材性状(包括形、色、味、质地、断面、大小等)和内在化学成分与野生品差异较大,难以达到检验标准;如:防风栽培药材蚯蚓头消失,质地柔韧,主根多分枝,断面凤眼圈不明显,裂隙少或无,指标成分含量低;栽培前胡药材根茎处无纤维状叶鞘残基,而是膜质状叶鞘残基,含量很难合格;丹参药材的栽培品较野生品皮部变浅,断面色白,质硬,丹参酮含量明显下降;麦冬、何首乌、党参、苦参、当归等通过使用生长调节剂而提高产量,而主要化学成分含量下降;有的药材种植生长年限不够而提前采挖,有的采收季节未到而“抢青”采收等,均可导致药材质量下降。另外,在栽培过程中,为防止药材发生病虫害,过度使用农药甚至禁用农药的情况依然严重,导致中药材及饮片中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影响用药安全和药材进出口贸易,如人参中有机氯农药五氯硝基苯超标严重;当归中检出甲拌磷、甲基异硫磷及苯线磷等有机磷农药。还有一些中药材因栽培生长周期缩短,有效化学成分和细胞后含物没有完全产生或形成,按标准检验浸出物或有效成分的含量往往不合格,药材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如:羌活栽培年限短,某些成分缺失,特征图谱不符合标准要求;党参中含量测定指标成分不合格等。在产地方面,存在“北药南移”现象,盲目地扩大药材的种植地域,片面追求产量、降低种植成本,使大量非道地产区的中药材充斥市场,虽然这些药材勉强符合《中国药典》标准,但相比道地产区质量大幅下降,大有“劣币驱逐良币”的势头。以上质量问题均属中药材种植生产不规范所致,不少种植企业仅以满足《中国药典》中个别成分含量指标为判定标准,甚至一些所谓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基地将《中国药典》的质量控制指标作为“终极目标”或最高标准,引导生产作业,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劣质的或刚刚符合《中国药典》这一基本标准的中药材及饮片。综上,与少数掺伪、染色、增重的中药材及饮片相比,大量的质劣药材所占的比例之大、品种之多,才是当前中药质量的突出问题。应该说,虽然市场监管合格率逐年上升,但种植养殖环节不规范操作导致了中药的整体质量下降,市场上优质药材比例下降,应引起高度重视。
2.8 进口药材问题
进口药材是对国内资源缺乏或不足的有效补充。近年来,进口药材无论从品种和数量方面均有较大的增长,质量方面也发生了很多变化。从品种方面来看,进口药材过去主要是一些国内没有资源只能依赖进口的品种,如今进口品种数量快速扩展,一些国产常用药材也开始从国外进口,且数量逐年增加;然而,产地变迁大、国外种植技术方法差异大,甚至有一些基原不清、真伪难辨、产地加工方法不详或近缘种混掺等现象,导致进口药材质量问题凸显。检验发现苏合香、乳香、没药、血竭等进口药材批次间质量差异非常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基原混乱、采收加工方法各异,甚至有供应商按照我国的标准要求人为勾兑混掺等。2019年抽验发现,血竭生产时掺杂、掺伪、染色、以龙血竭冒充血竭的现象仍然存在。龙血竭掺伪、掺松香染色造假,以原料粉加辅料掺入树脂加工的现象较为严重,有的血竭断面可见明显的植物组织掺入,显粉性和颗粒性,没有标准规定的胶质样;乳香、没药因基原混乱、采收加工方法多样,导致市场产品质量差异很大;苏合香更是不知道产地来源,基原难辨,生产工艺不详,真伪鉴定存在很大的困难。从来源属性及进口渠道方面来看,有些品种以农副产品的属性进口后作为药用(如小茴香以食用香料进口后药用,不合格率极高),有些品种则从边境贸易渠道引入,还有一些国内种源在国外种植加工后再引进国内,质量参差不齐,给质量控制和市场监管造成很大困难。另外,也有将国外品种引种至国内,这些品种在我国往往缺乏药用历史,存在安全用药风险,应该引起重视。
2.9 其他问题
除了上述较为常见的质量问题外,还有个别品种存在一些其他的违法行为和质量问题,如检验中发现有些药材存在以提取过的药渣经处理(如染色)后再次流通使用的违法现象。已发现的品种有天麻、厚朴、细辛、苍术、延胡索、红花、羌活、黄柏、白芍、白术等,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
结合以上质量问题和情形,为了便于掌握主要品种及其存在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和市场监管,笔者整理和分析了2019年全国药品检验机构对400多种常用中药材及饮片5万多批次的检验结果,对抽样批次较多且不合格率较高的前五十多个品种进行了汇总统计,见表1。因各地抽样方式、抽验目的、抽样环节、品种数量、覆盖范围、检验项目等会有不同,表中部分品种的不合格率不一定非常客观地反映其实际质量情况,但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有关问题和建议
3.1 加强源头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质量源于生产,全链条生产技术规范建设及过程控制是质量的保证。由于中药材的前身多为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分散、规模小、秩序混乱,加之我国各地历史、文化、地域、传统习惯不同,产生各种质量问题的原因极为复杂,主要原因有行业从业人员门槛低,质量意识薄弱,普遍存在重产量、轻质量,重指标、轻过程等不规范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中药材的种植养殖是中药产业的第一步,规范中药材种植、养殖及生产加工过程是保障中药材及饮片质量的根本。当前中药材产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中药工业快速发展仍不相适应,也大幅落后于我国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中药材种植整体生产水平比较落后,种植加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良种、良法未能广泛应用,规范化、规模化生产比例偏低,科技水平不高,产地加工落后,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国家推行GAP规范种植养殖已有20多年,常用大宗中药材已经实现了人工规模化种植,但多数还达不到规范化种植的标准要求。
应注重源头治理,建立全产业链的技术规范并加强过程控制,推动规范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贮藏、及经营使用。大力发展中药材GAP种植,推动中药材加工、中药饮片生产基地化,尽可能简化和减少中药材流通环节。在规范全产业链的基础上,应建立严格的质量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中药材及饮片生产和经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提高监管效率、保障质量安全很有必要。
3.2 规范和统一标准
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国药典》收载的饮片品种和规格数量难以满足临床需要,中药饮片在生产、流通、使用、检验和监管时,《中国药典》和各省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同时使用,导致同一名称的饮片“各地各法”“一品多标”的问题较多,给检验和监管造成很大的困难;如羌活饮片,其炮制方法均为净选后切厚片,无其他特殊炮制方法,但其饮片标准除《中国药典》外,另有18个省的饮片炮制规范中同名收载。在2019年国家抽验发现,淡豆豉除了《中国药典》标准外,各省地方炮制规范共收载“淡豆豉”同名标准23个,生产工艺基本大同小异。因此,建议尽快制定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统一饮片国家标准,对大量净制切制的生品饮片规格、炒法和炙法等传统炮制方法及相应饮片规格尽量集中到国家炮制规范和饮片标准,地方标准只收载一些极为特殊和地方特色明显的炮制方法和饮片规格,尽量减少“一药多标”的问题。另外,对于地方标准适用范围的问题行业内争议较多,目前各地执行不统一,建议国家尽快明确,以便更好地指导中药材及饮片的生产、流通、使用、检验及监管。
3.3 加强进口药材管理
进口药材产地多在境外,我国没有相关药用植物分布,给基础研究、生产和流通管理、市场质量监管带来很大困难;尤其是对非洲、东南亚、西亚、中南美洲等地区出产的植物药材,我国相应的基础研究还较为薄弱。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工业的大幅增长,进口药材需求量增加,产地变化、恶意掺伪、以次充好等问题层出不绝,给药品质量控制和保证用药安全有效造成了较大困难。《中国药典》收载的乳香、没药、苏合香等品种的植物基原与欧美药典有较大差异,由于难以进行产地调研及获得准确的原植物标本,质量标准难以提高,市场产品质量难以控制;血竭、苏合香等品种在境外进行产地加工,其基原不清,加工方法不明,掺伪情况日益增多;檀香、沉香等品种产地及栽培情况出现明显变化,其基原和质量难以确认。另外,近年来由于国内常用中药材因为种植、采收的成本大幅度提高,许多原来靠国产的常用中药材开始从国外进口,相关的质量问题值得引起注意。在进口药材标准管理方面,目前还存在部分药材进口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的情况,进口口岸检验和国内市场抽验结果不一致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流通、使用的混乱和监管的矛盾,建议尽快统一标准。对于全依靠进口且质量问题复杂、仅靠标准难以控制质量的苏合香、乳香、没药、血竭等疑难品种,建议国家组织调研,明确基原、产地加工等情况,并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标准。
3.4 加强质量评价
我国中药材有12 800多种,常用中药材600多种。由于生长环境、生长时间、种植加工方式等不同,质量差异客观存在。传统上,中药材在商品上有等级划分,比如根据不同产地、质量、大小等因素进行诸如“一等、二等、三等”的等级划分形式,或者采用“统货”来表示药材的商品规格。然而,随着生产方式的转变及产业迅速发展,中药材及饮片传统商品规格等级划分与其内在质量的相关性不强的问题凸显,商品规格等级已无法满足内在质量评价的要求。由于整个行业长期以来质量控制只以《中国药典》这一基本标准为门槛和底限,缺乏以内在质量为核心的等级评价标准,导致多数中药材及饮片真伪可辨,优劣难评,市场上同一品种的药材或饮片价格能相差数倍,同一品种不同生产企业的中成药价格也相差数倍,市场公平和公正受到冲击,严重影响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质量评价研究,推动质量等级标准制定,引导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对保障中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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